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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擅自订立合同对公司有效吗

栏目: 经营管理 / 发布于: / 人气:4.54K
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擅自订立合同对公司有效吗
我们知道,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代表,其行为之意思往往代表着公司的意志,在实践中,很多法定代表人常常在职权范围外以公司名义从事相应的法律行为,那么对于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擅自订立合同,是否对公司仍有效呢?
对此,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的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行为应当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又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据此,我们可以知道,除非合同相对方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否则合同对公司仍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的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行为应当认定有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