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栏目: 经营管理 / 发布于: / 人气:8.82K

目前上市公司投资并购已经成为我国海外投并购的主力军,占据着非常重要的比重,同时对我国的国家经济也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促进作用,那么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那些内?并购主要方式是怎样的。下面本站的小编就为您仔细介绍这种方式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协议并购?

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与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目标公司的股东反复磋商,达成协议,并按照协议所规定的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协议收购必须是与目标公司的股东达成书面的转让股权的协议。在国际上,以协议方式收购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是进行公司购并普遍采用的方式。

二、协议并购的特点有哪些?

1、协议收购是上市公司收购的特殊形态。我国上市公司中大量的非流通股股份,包括国家股、法人股是通过协议收购进行的。因此,国家对协议收购的监管比较严格,尤其是国家股股权的转让更要遵循国家主管部门关于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2、协议收购兼具有场内场外交易的属性国,必须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一般交易规则和场外交易及大宗交易的特殊规则,并遵循特殊监管方式的监管。

3、协议收购采取个别协议方式进行,不必对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并可对不同股东采取不同的收购价格和收购条件。

三、协议并购的规则有哪些?

1、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的,按照上市公司收购权益披露的有关规定办理。

2、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但符合有关豁免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发出要约。

3、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有关豁免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收购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后,履行其收购协议;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且拟继续履行其收购协议的,或者不申请豁免的,在履行其收购协议前,应当发出全面要约。

4、投资者因行政划转、执行法院裁决、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应当按照协议收购的有关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四、协议并购的程序有哪些?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协议收购的程序如下:

1、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2、在未做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公告内容与要约收购基本相同;

3、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4、协议双方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

5、收购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和证交所,并予以公告。

6、协议收购公司挂牌交易的股票可能导致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应按照特别程序进行。

以上就是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相关内容。并购作为上市公司并购的普遍形式,我国法律对此有专门的规定,如对于协议并购的程序以及协议并购的规则都作出了限制,如在协议并购的规则中,股权达到一定的比例,就需要按照披露的相关规定来进行。但是在新生行业势头猛进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其潜在的危险。如果您还存在疑问的话,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本站洛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