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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之间可否相互质押股权

栏目: 股权 / 发布于: / 人气:1.47W

可以,但是需要遵守公司章程的约定
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属于股权的内容。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443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东之间可否相互质押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