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而作的划分。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