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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栏目: 工商税务 / 发布于: / 人气:6.16K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税收滞纳金、各类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法规定以外的各类捐赠支出、赞助支出以及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等“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营业外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