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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兼并和创立兼并的区别

栏目: 兼并收购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1.21W

概念不同。吸收兼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创立兼并亦称新设合并,指在合并过程中,参加合并的所有公司都消灭原有的法人资格,而后形成一个新的法人实体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吸收兼并和创立兼并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