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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栏目: 房产过户 / 发布于: / 人气:2.55W

深圳市作为一线城市,离婚率居高不下,是我国离婚率较高的城市之一。深圳市民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其中就包括房产分割。而双方协商好分割方案后,通常会涉及到房产的过户。那么深圳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小编就给广大深圳市民做个介绍。

深圳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一、深圳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在材料具备齐全的情况下,离婚房产过户程序其实很简单,双方只要就夫妻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带齐上述材料到房产局进行办理即可,具体的每一步操作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会进行告知。

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 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 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二、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屋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综上所述,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都会涉及到房产的过户问题。深圳离婚房产过户流程其实并不复杂,对于贷款已经还清的,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离婚证及房产证等资料到公证处进行析产公证,然后再到深圳市各区的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按照目前政策,离婚房产过户不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