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民事诉讼中查银行账户吗

栏目: 民事诉讼 / 发布于: / 人气:4.43K
民事诉讼中查银行账户吗

本站网小编民事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承认其为真实或不予反驳或对其诉讼请求予以认可的意思表示,简言之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对自己不利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事诉讼中,诉前保全冻结银行账户可以反复续冻多少次

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您可以到法院申请复议,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