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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不构成强奸 | 成都强奸罪辩护律师成功代理

栏目: 法律论文 / 发布于: / 人气:2.9W

案件时间:20161

成都强奸罪辩护律师成功代理,法院判决不构成强奸

管辖法院: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办案律师:瑞利恒律师事务所吴锦熤律师

办案律师电话:13348814938

案件情况:

占某(男)和黄某(女)通过网络认识相约见面,当晚两人在酒店发生性行为,次日黄某报警称占某强奸,警察在房间内提取到占某体液以强奸罪将占某刑事拘留。占某家属找到吴锦熤律师团队,委托吴律师作为占某代理人。

接到案件后,吴律师首先到安靖看守所会见了占某,据占某说黄某起初是不同意与其发生关系,在过程中也是半推半就但最终也没有强烈反抗,吴律师团队抓住这一关键点辩护两人系自愿发生关系,最终法院采纳了吴律师团队的意见,判决黄某无罪释放。黄某及家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


本案是吴锦熤律师真实案例,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