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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鉴定后又加重怎么办 | 请教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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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律师,工伤等级鉴定后又加重怎么办
请教一下律师,工伤等级鉴定后又加重怎么办
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是,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的费用,一般是改变原结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人支付。
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
鉴定后伤残程度发生变化的,可以在初次鉴定满1年后申请复查鉴定。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