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可供破产分配的财产种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顺序、各顺序的种类与数额,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还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