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潜江市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园林办事处(袁桥、大桥、梅咀、光明、月波、紫月、徐角)、泰丰办事处(青龙沟、园艺)。
补偿标准:耕地:43200元/亩;菜地:45360元/亩;果园:44496元/亩;茶园:44496元/亩;精养鱼池:45360元/亩;林地:43200元/亩;未利用地:21600元/亩。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