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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董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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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董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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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要怎么成立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七)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