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具有一定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职权,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不忠实履行职权,有玩忽职守行为的,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玩忽职守立案有什么标准?下面由本站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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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
刑法第397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说,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违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的职责和权利义务,并且当知道自己撤离职守或者在职守中马虎从事对待自己的职责,可能会发生一定的社会危害结果,但是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自己以为凭着自己的知识、经验及技能而轻信可心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