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吧 > 法律顾问 > 法律

未成年子女的继承权由谁行使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6.48K
未成年子女的继承权由谁行使
父母可以立遗嘱剥夺未成年子女的继承权吗

不可以,《继承法》规定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权不存在剥夺的说法。财产是父母的,有权决定给哪个,不是一定要给未成年子女。也不能说未成年子女一定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


继承法只是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也就是说当父母去世时子女没有成年,可以将适当份额留给子女直至成年。如去世时子女已经成年,那就分不到财产,只能按遗嘱确定的内容执行。


所谓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预作处分,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法》规定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