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申请人没有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这些是可以进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 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