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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与政审信息不符合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2.93W
报名信息与政审信息不符合
工资发放与招聘信息不符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仍未订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订立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的单位如果从2008年1月1日起一个月后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不但可要求签订合同,还可向其主张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