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是怎样规定的
1、 一般人格权是以民事
主体全部人格
利益为标的的概括性权利。通常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格独立与人格平等。
2、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不受
侵犯和自主行为的权利。
3、 人格尊严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人”所应有的最基本社会地位、社会评价,并得到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4、 人格独立指民事主体的人格由自己支配,其存在不依赖任何外在力量,其意志不受任何外部势力的干预与强制。
5、 人格平等指民事主体间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依附与从属关系,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