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据此,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可以先办理刑事部分,但不可以先办民事诉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