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宣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民事诉讼法第148条第1款: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款: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行政诉讼法第80条第1款: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