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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中的女方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2.57W
事实婚姻中的女方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事实婚姻中的女方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
事实婚姻中的妻子一般不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除非丈夫在死亡前立遗嘱将妻子作为继承人或者事实婚姻是在1994年之前形成的。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事实婚姻只属于同居关系,其妻子不能作为具有继承权的配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