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由 乙
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适当、全面地履行其义务的,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现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亦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此等情形下:甲方应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三的逾期履行违约金直至违约情形消除为止。 (1)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甲方的保证”中以及其它条款中的任何一项保证及/或承诺的; (2)甲方未依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限办理股权转让的商事登记、更改股东名册、更改目标公司章程等手续的。 3、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限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应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三的逾期履行违约金直至违约情形消除为止。 4、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拒不受领乙方的款项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七、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 2、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八、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方全部承担。
日期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