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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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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缴税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缴税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是股东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

对外而言,公司股权经过工商登记可产生对世效力。

在公司内部,代持股协议和股东出资证明书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对抗显名股东的纳税义务”,即由显名股东承担隐名股东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