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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的最长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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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的最长羁押期限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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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羁押期限

最长羁押期限,刑事拘留最长37天批捕,批捕之后案件还属于侦查阶段,逮捕后公安机关办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两个月,前述期限仍不能结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因此羁押期限最长是七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最长六个半月,一审最长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可延长3个月,期间检察机关还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每次最多一个月,也就是说一审最长期限是20个月,才能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