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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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政策
对于兼并重组,迄今为止已有三份文件,分别是2010年9月的国务院《关于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2013年1月由13家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及今年3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对比之下,新近发布的国务院文件最大看点,是在土地政策上更为严格——由四年前的允许兼并重组企业继续使用土地,变为要求收回原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