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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由哪些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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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由哪些构成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由哪些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