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单位在试用期并不可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只有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但单位必须证明两点:
(1)当时录用该员工的录用条件;
(2)该员工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当初的录用条件。
若单位无法提供上述证据,则在试用期解除合同,也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但由于试用期间员工入职时间较短,一般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为:
员工一个月工资(即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
2、《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