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受理
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的材料一般当即进行审核受理登记,对报送材料不全或者情节不清的不予受理并告之补齐相应材料。其中,骨折内固定患者必须先拆除内固定;颅脑损伤患者有智商、记忆商减退症状者需在六个月以后申报。
2、医疗鉴定
审核后可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按面检通知书的时间、地点统一参加医疗鉴定。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对照国家《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根据报送的鉴定材料并结合面检情况,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3、鉴定结论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办公室按照授权的范围)召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会议,根据鉴定医疗卫生专家与鉴定小组的诊断意见和原始病历等材料,集体讨论后作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作出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和被鉴定者。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之后的程序,经过鉴定,可以明确受伤工人的具体伤残情况。目前,浙江工伤鉴定标准分为十级,鉴定专家主要从受伤器官缺损情况、受伤工人生活自理及药物依赖程度等做出判断。工伤等级不同,工人最终拿到的赔偿款会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