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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再犯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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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再犯不适用缓刑
毒品再犯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只要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不论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还是在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犯罪的,都是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犯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犯罪的,应当在对其所犯新的毒品犯罪适用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从重处罚的规定确定刑罚后,再依法数罪并罚。


对同时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的被告人,应当同时引用刑法关于累犯和毒品再犯的条款从重处罚。


毒品累犯与我们熟知的一般累犯多少还是有一些不同,但是毒品累犯对前罪和后罪之间的时间间隔并没有要求,如果是一般累犯的话,那通常要求前罪与后罪之间间隔在五年之内。而认定构成了毒品累犯(毒品再犯)的,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应当从重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