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朋友借钱,请问打了借条还需要打个什么条呢?
如果已经收到钱的话,可以在借条里写明“款已收讫”,就不用另外再写收条。如果借条里没有写明的话另外写一个收条也可以,不会影响债务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