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屋人员、
家庭人均住屋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屋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屋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屋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屋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以上即是申请公租房资格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