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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表现有什么?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1.63W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表现有什么?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表现有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包括以下:

(一)未办理离婚登记又和别人再次结婚的,或有配偶者又和别人同居的;(二)对孩子、配偶等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四)因为感情不和的原因,而分居超过二年时间的;(五)其他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如果男女中有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要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中有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也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