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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性质不同劳动合同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4K
服务性质不同劳动合同
服务期和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年限”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期限是一种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期限,而服务年限是一种约定单向权利义务内容的期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话,一般是需要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一般的劳动合同期限都是三年。


具体来说,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其中的劳动合同期限既是应由双方约定的合同必备条款之一,也是合同本身被双方忠实履行的期限,具有双向互动性。服务年限作为自行约定的劳动合同的非必备条款,目的在于限定劳动者应当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履行劳动义务的期限。


其出发角度与劳动合同期限相比具有单向性,即在此期限内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为其工作,而劳动者非因取得用人单位同意或法定情形出现,不得予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