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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去外地躲债没有支付工人工资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2.41W
因去外地躲债没有支付工人工资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因去外地躲债没有支付工人工资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1、你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有二种情形可以构成本罪。一种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另一种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你的行为属于第一种情形。
3、此外,该情形并不以“行为人有无支付能力”为定罪要件。作为公司经营者,欠薪后不是设法与劳动者进行协商,通过各种方法筹集资金支付劳动报酬,反而中断与工人的联系进行逃匿的行为,能够直接反映出行为人有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故意,根据《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只要“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逃跑、藏匿行为”就可以适用本罪第一种情形,成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