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外地办理购房需提供一年以上的地方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手续,异地居民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需要申请住屋贷款的,贷款人应当执行第二套或者更多的区别性住屋信贷政策,即可以提高贷款的首付款和利率。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