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所在地的省市(区)县和项目名称。
【注意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时,无论项目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是否在同一县(市、区),均需要按照上述要求填写发票备注栏;
二、是无论是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无论是自开,还是税务机关代开,只要是提供建筑服务,备注栏均需按照要求填写;
三、是备注栏只需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和“项目名称”这两项,不要画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