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有的市规定以下为严重交通安全失信行为:
1、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
2、收到追偿通知书后,有能力履行却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偿还义务的;
3、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发生较重交通安全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
4、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每年度涉及较重交通安全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
5、驾驶人使用暴力手段阻碍公安交警、路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受治安管理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