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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产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3.08W
哪些房产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哪些房产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下列三类房地产纠纷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二)因政府行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而引起的房产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三)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除了要注意证据的提供外,同时还要注意诉讼时效,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起诉讼,那么法院才会受理案件。一般情况下超过规定时效起诉的,此时法院就不会在受理该案件了。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情况下的房产纠纷,法院也是不予受理的,上文中小编已经做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