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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征地补偿年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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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征地补偿年产值
各类果园征地补偿年产值标准如下

1、 苹果园年产值补偿标准为: 1~7年为1500~2000元/亩;8~18年为2200~3700元/亩;19年以上2200~2800元/亩。


2、梨园年产值补偿标准为:1~7年 为1400~1800 元/亩;8~18年为2000~3500 元/亩;19年以上为1800~2500 元/亩。


3、葡萄园年产值补偿标准为: 1~4年为1400~1800元/亩;5年以上为1800~3500元/亩。


4、 桃园年产值补偿标准为:1~4年为1400~2000元/亩;5年以上为2000~3500元/亩。


5、柿园补偿标准为:初果15年以内为120元/株;16~60年为150~450元/株;60年以上为150~300元/株。


6、枣园补偿标准为:初果10年以内为150元/株;11~40年为 300元/株;40年以上为 230元/株。


7、 核桃园补偿标准为: 初果10年以内为 20~70元/株;10年以上为90~370元/株。


另外,苹果、梨、桃等果木,每亩栽培20棵以下的,不按果园补偿,除有关部门推荐认可的特殊优良树种之外,每亩栽培120棵以上的也不按果园补偿;每亩栽培葡萄在200株以下的不按葡萄园补偿,除了有关部门推荐认可的特殊优良树种之外,每亩栽培1000株以上的也不按葡萄园补偿;柿园、枣园、核桃园按每株产值之和的六倍补偿外,土地按同类耕地计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