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商标的流程中关于商标初审公告是有一个初审公告期。商标初审公告期的时间是三个月。以下是商标法的法律相关条例规定: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在商标局公告的页面,商标局官方给公告一个定义是:商标包括三个月异议期内的全部初步审定的商标以及商标注册、续展、变更、转让、撤销、注销、异议、评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送达等公告信息。公众可以随时上网查阅,及时了解和监督商标注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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