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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不动产合同效力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1.87W
抵押不动产合同效力
哪些不动产不能抵押

虽然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比起其他抵押物来说,更让人能够接受,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不动产都能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因为不动产的种类较多,每一种类的不动产因其不同的法律关系都有其特殊性,所以在遇到不动产抵押的情况时,一定要区别对待,谨慎处理。


不能作为抵押物的不动产主要有:


1、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寺院等公共福利事业的不动产。


2、军队的房地产(一般是不能作为抵押物的)。


3、有产权纠纷的房地产。


4、产权关系不清的房地产。


5、被法院或国家司法机关裁定予以冻结、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6、由国家计划即将拆迁的房地产。


7、在未获全部共有人书面同意抵押之前的共有房地产。


8、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农村集体土地(不包括荒山、荒地等)。


9、已作过抵押但未经前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地产也不能重复抵押。


10、违章建筑,或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等。


上述十类不动产都属于不能作为抵押物的不动产,这类不动产即使在抵押双方签了抵押合同,也办不了抵押登记手续,所以是无效的。


以上就是关于“房地产的租赁权能否抵押”、“哪些不动产不能抵押”相关问题的解答。不动产抵押活动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操作起来却十分复杂。如果分不清抵押物的性质,看不清抵押物所属的法律关系,很可能使抵押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分析并解决,您也会省心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