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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与继女的赡养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5.45K
继子与继女的赡养

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后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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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继子继女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条的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也就是说,如果男方愿意继续抚养该继子女,法律上是认可的,如果男方不同意在离婚后继续抚养的,男方则无义务在离婚后继续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
如果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对男方愿意支付抚养费的,应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时间、方式等内容,越明确具体约好;如果男方是不愿意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不支付,或者不对该问题进行约定
若双方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离婚,那么法官也将征求男方的意见,男方自愿抚养的的写入判决书,男方不同意的,在判决书中对这个问题予以明确,并确认女方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三条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