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吧 > 法律顾问 > 法律

行政复议前置应当有哪些情形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2.35W
行政复议前置应当有哪些情形
行政复议前置应当有哪些情形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单位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单位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单位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单位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4、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5、反垄断
6、对价格违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