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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偿还哪一类 | 民法典税收在有担保债权之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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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税收在有担保债权之后的,先偿还哪一类
民法典税收在有担保债权之后的,先偿还哪一类
1、担保债权一般优先于税费优先受偿。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税款发生在纳税人设立担保前,税费优先于担保债权受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