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原则上导致债权消灭,两种情况例外:
1、债权作为第三人的权利之标的;
2、票据债权在到期之前转让到债务人手中不消灭。
债权在建立之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之后,可以进行转移,在债务人履行既定的义务之后,债权就会消灭。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之后,任何一方的当事人需要按照机动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