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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财产继承律师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2.53W
北京婚姻财产继承律师
婚姻财产继承
男方没有过错无须赔偿,相反如有证据证明女方与他人同居的,可以要求女方损害赔偿。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