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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不给孩子的户口应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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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不给孩子的户口应当怎么办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离婚后女方不给孩子的户口应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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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不给孩子的户口应当怎么办

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存在抵触或拖延等情况,关于这一点只有两个办法:
1、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
2、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以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