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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强制执行时间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2.6W
不动产强制执行时间

不动产抵押贷款是债权人顺利向银行贷款的重要手段,银行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可以对债权文书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银行就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不动产强制执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下面由本站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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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有规定强制执行时间吗?

民事诉讼法中对于强制执行期限的规定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执行期间,一个是申请期间。执行期间是六个月,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期间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