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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速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栏目: 醉驾 / 发布于: / 人气:2.85W

青岛高速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如果驾驶员出现了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都将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其中就规定了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那么青岛高速醉驾是如何处罚的呢?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出现了醉驾,将会吊销驾驶员的驾照,并判处拘役和罚金。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查酒驾依据的标准是:

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

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酒后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这个标准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但具体喝多少酒就达到酒后或醉酒标准呢,是用酒精测试仪进行现场测定的,对着测试仪呼一口气,酒精含量马上就会显示出来。如果达到醉酒或酒后标准,当事人可提出异议,可以安排抽血化验血液中酒精含量,一般要第二天出结果。如果当事人从酒精测试仪没有提出异议,测试结果可作为处罚依据。

驾驶员在考取驾照时都会接受系统的培训和考试,也都知道交通法规的具体规定,如果违反了交通法,不仅会影响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希望以上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