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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交强险是怎样赔偿的

栏目: 醉驾 / 发布于: / 人气:2.35W

醉酒驾驶交强险是怎样赔偿的

醉酒驾驶交强险是怎样赔偿的

如果饮酒后驾车出险,造成第三方损失,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对第三者给予赔付,金额为2000元左右,但赔付的条件仅限于“酒后”;如果被判定为醉酒驾驶,则保险公司会在先行赔付后,事后再向驾驶人追偿。但如果是驾车人自己的车及人身损失,就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不过,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由保险公司垫付。最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交强险最多能赔多少

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车友可以补充购买商业车险,获得更高水平保险保障。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中,第二款: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交强险条例》第21条第二款规定“……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该条规定交强险免责事由仅包含“受害人故意”一项,未包括醉酒肇事。

《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追偿。

同时还规定,醉酒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实务中,保险公司往往混淆了垫付与赔付的概念。第22条明确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人身伤亡事故,只赋予保险公司追偿权而非免责权,并未规定醉酒驾驶情况发生死亡伤残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免赔。实际操作中:酒驾肇事交强险赔偿,商业险拒赔,但是交强险是先赔付再追偿。

醉酒驾驶交强险的赔偿是有限的,而且对于醉酒驾驶涉及到交强险赔偿,保险公司也只是对受害方进行垫付一些赔偿,并且事后还会向涉案驾驶员要求支付该笔配偿,这是国家有关文件中对保险公司的硬性要求。而酒后的赔偿,保险公司最多只赔付2000元。